科學計算與跨域應用EMI學分學程

學程特色 (Program feature)

本學程提供計算科學在跨領域應用的理論與實作訓練,透過跨領域的科學計算選修課程,學生能從自身的學術素養出發,拓展至其感興趣的應用課題,於修課過程中學習當代計算科技,且完成獨立研究的實作成果。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學計算與跨域應用EMI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

112年11月1日112學年度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

一、必修科目:共計3學分

課程代碼

科目名稱

學分數

開課系所

備註

S0C9001

跨域問題探究與實作

Independent Study in Interdisciplinary Scientific Research

3

理學院

須先修畢2門不同領域選修課才能選課

二、選修科目:至少應修習9學分,選修課程必需涵蓋2個(含以上)領域

領域

課程代碼

科目名稱

學分數

開課系所

自然科學領域

PHU0278

物理與電腦模擬

Physics and Computing Simulation

2

物理系

CMC9018

計算化學與分子材料設計

Application of Computational Chemistry in Molecular and Materials Design

3

化學系

CMC9013

化學鍵特論

Special Topics in Chemical Bonding

3

化學系

ESC9054

地球科學數值方法

Numerical Methods in Earth Sciences

3

地科系

數學領域

MAC9020

計算共形幾何(一)

Computational Conformal Geometry (I)

3

數學系

MAC9021

計算共形幾何(二)

Computational Conformal Geometry (II)

3

數學系

MAC9024

電腦圖學中運動與形變的數學

Mathematics of Motion and Deformation in Computer Graphics

3

數學系

資訊領域

CSC0032

類神經網路

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

3

資工系

(碩博)

CSC9011

預測學習

Predictive Learning from Data

3

資工系

CSC9005

資料視覺化

Data Visualization

3

資工系

應用工程領域

PHU0279

量子資訊及其於雲端量子電腦之實作(一)

Quantum Information and Its Implementation on Cloud Quantum Computer (I)

3

物理系

S0C9002

先進電腦叢集架構與科學計算實作

Advanced PC Cluster Architectures for Scientific Computing

3

理學院

(國網中心兼任)

 

生醫資訊學導論

Introduction to Biomedical Informatics

3

台大資工系、生醫電子與資訊學研究所

 

工程科學數值方法

Numerical Methods for Engineering Science

3

台大應用力學研究所

備註:

1.「先進電腦叢集架構與科學計算實作」由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人員授課。

2.「生醫資訊學導論」、「工程科學數值方法」係臺灣大學系統課程,請於本校選課系統「校際選課」區選課。

3.學士班學生上修碩博合開課程,請依教務處公告之選課注意事項辦理。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學計算與跨域應用EMI學分學程修習要點

112年11月1日112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

 

  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培育產業應用導向之科學計算與跨域應用國際人才,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「科學計算與跨域應用EMI學分學程」(以下簡稱本學程)。本學程由數學系、物理系、化學系、地科系、資工系共同規劃辦理,並以理學院為主辦單位。
  • 本學程至少應修12學分,包含必修3學分、選修9學分,課程資料另見「科學計算與跨域應用EMI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」。
  • 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內容且教學語言相同者,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;惟採認以6學分為上限。
  • 本校學分學程採認證制,學生可於每學年第二學期依教務處公告之日程至教務系統登記,登記後具學分學程修習資格之學生,初選時得優先選修該學程所開課程。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應檢具申請書及歷年成績單,經學程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,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。
  • 登記修讀學分學程之本校學生,已符合就讀系(所)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,或雖未登記但其修習科目及學分數已達學程學分總數三分之一者,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;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碩、博士班學生者,入學後得申請繼續修習本學程。
  •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,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  •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